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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04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933

山西食品网讯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类食品 8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8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晋城古书院工贸有限公司万德福龙湾店销售的、标称山西山里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滴滴小蜜(土蜂蜜),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山西山里泉养蜂专业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大同市古都之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井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三、山西吉隆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家家利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其中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晋中市榆次区雄杰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省代县代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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