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1年8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1/1323号条例,修订镉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含量。
(EC)1881/2006号法规附件的第3节中,条目3.2(镉)被以下内容代替(部分修订如下):
食品
最大残留限量(mg/kg)
山莓
0.040
萝卜
0.020
芹菜
0.15
茄子
0.030
黑麦和大麦
0.050
野生菌类
0.50
牛、羊、猪和家禽的肉(不包括内脏)
0.050
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 20 天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1.288.01.0013.01.ENG&toc=OJ%3AL%3A2021%3A288%3ATOC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