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3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853批次样品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等25类食品,其中,有5批次食品上了不合格名单。
其中,有1批次为食用农产品,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胜利生鲜超市销售的泥鳅鱼(购进日期:2021年4月13日)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用于治疗细菌性感染有良好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鱼(皮+肉)中的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μg/kg。
有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为: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八五三农场乐都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小清河雁乡酱醋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河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8日)检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 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
还有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为:大庆市让胡路区兴惠优选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龙凤区茂丰肉灌制品加工厂生产的松花鸡腿(生产日期:2021年4月15日)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 M=105CFU/g的要求。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另外,还有2批次酒类也检出不合格,分别为:东宁市北方超市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老坛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酒坛酒38%vol(生产日期:2016年6月20日)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吉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粮原浆酒44%Vol(生产日期:2021年3月19日)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进货来源名称
进货来源地址
μg/kg
8.2×104;
1.3×105;
1.4×105; 9.9×104 CFU/g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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