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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6-23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1329

山西食品网讯

  核心提示:为大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近日,太原市印发了《太原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坚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大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近日,太原市印发了《太原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坚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食品安全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行政责任。其中,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辖区实际,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大事项,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支持同级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领导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领导和督促党委工作部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各级政府要落实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意见》最后指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定要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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